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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4-02-01|浏览次数: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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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前档案工作★

在中华民国以前各朝代在湘阴志内形成的档案已散失无存,仅有明朝嘉靖年间《长沙府志》及清朝康熙、乾隆、道光、同治四个时期编修的五部《湘阴县志》留存于世。诸志对湘阴档案及湘阴档案工作仅有点滴记载,如“知县宋朋建敕书楼”、“宣德间宋伦设史舍天架阁库之西”、“求之簿书,案牍之纷沓。而吏胥之蠹弊相仍者,又不可以察”等,详情不可考。

★中华民国时期档案工作★

中华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各行政机构为实现其统治意图,形成了大量文书档案材料,但国民党县政府没有设立专门档案管理机构,也无档案库房,因此,民国时期档案工作有三个特点:

一是全县档案工作分散在各机关,没有集中统一管理,管理设备简陋。

二是机关文书工作与档案工作没有分开。

三是档案工作是在旧的封建的文书档案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各单位立卷归档原则、方法不一;案卷杂乱,不装订;一般未设检索工具或以收文簿作为检索工具,利用无序。

档案工作的无序,加上天灾人祸、战乱频繁,造成民国时期档案的大量流失,“民国元年——民国二七年驻老衙门,材料全部存在。民国二十七年一段时间,因日寇犯湘迁驻望江区熊家岭,材料没受损失。民国二十八的驻望江区的南泉寺,因材料被潮腐、蚁咬,经县长谢宝树请示省政府批准烧了共有十六担。”“民国三十三年,为躲避日寇的进犯,又迁驻文州围中心学校,被日寇将材料全部烧毁”。日寇投降后,县长何元勃重新立卷至湘阴解放,但在解放前夕,国民党军政要员除有计划地组织烧毁外,有的将重要文件材料随身携带,有的则分散隐匿。

现存民国档案仅1200卷,属1945年以前形成的保存甚少,案卷结构如下:

立档单位

卷数

起止年代


立档单位

卷数

起止年代

民国县政府

105

1945


在乡军会

8


县参议院

27



邮电

10


县党部

92



医院

19


特报室

27



县中学

66


县司法处

641



同学录

14


自卫队

15



各种证件

53


三青团

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档案工作★

(一)档案收集

县档案馆档案收集手段有二:接收和征集。

1955年10月11日,县委作出“关于清理敌伪档案的指示”,成立敌伪档案清理小组,旨在集中管理旧政权档案资料,要求各单位将保存的“凡属敌伪组织的所有机构在其反革命工作中所形成的档案材料和个人组织等材料。此外,还有反动会道门,其它反动小组织以及解放后各区、乡政府、人民法院所收集的敌伪人员的反省、坦白……等一切有关对敌斗争中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敌伪档案材料”一律收缴县公安局。

1957年县委进行征集革命历史档案活动,历时一月,收集27件反映革命斗争的回忆资料。

1963年11月至1964年二季度,县档案馆接收人委、计委、工会、工商联、运输社及农业、水利、商业、财政、税务、工业、手工业、邮电、林业、外贸、交通等11个局,共16个单位1949年——1959年档案4260卷。

1970年接收保存于县公安局的旧政权档案,历时三年,县档案馆对这部分档案重新整理,立卷1200卷,建卡16756张,同时对一并移交的同学录及旧政权时期的图书资料、刊物400多册进行修复整理。

1978年县档案馆组织了一次收集华国锋同志在湘阴工作期间的文物档案资料活动,先后收集到文件材料67份,照片9种13张。

1984年——1987年,县档案馆开始接收农村区社1983年以前档案和县直机关1980年以前档案及各类普查材料进馆。至1987年共接收68个单位,案卷10769个,其中县直19个单位2135卷;农村区社镇49个单位共5251卷,土壤、人口、工业等三类普查档案3983卷。

(二)档案整理

建国初期,档案归档制度没有建立,以至机关材料没有立成案卷保管,而是单份或是打包成捆地保存在柜内。

1958年8月20日开始,县委组织一次解放九年积存档案大清理的群众性整理档案活动,组成清理办公室,由县委书记陈秉芝任主任,历时4月,全县共立卷11340个,其中县级机关6596个,乡级4744个。形成“抓住中心环节和文件六个特征分类立卷”的文书立卷方法。

1961年,县档案馆提倡根据立卷六个特征,按机构、问题、年代立卷的新办法。

1964年又改为分年代、分作者;文件多,以问题立卷,文件少,以一个作者一个年代一卷或几个作者一个年代一卷,但不与本身形成的文件混立一卷的立卷方法。

七十年代采取四分四注意与六个特征相结合的立卷方法。

文革期间,档案整理受国家政治生活的影响,1966年贯彻“少而精,少而全”精神,强调用阶级、全面、历史观点来制定文件价值,对馆藏档案全面鉴定,使馆藏的21个全宗7163卷档案,减少到6497卷。

1972年贯彻“清、精、轻”精神,再次对馆藏档案全面鉴定,重新整理立卷,使馆藏档案锐减,档案原有案卷14278卷,通过清理鉴定,组成4320卷,减少69.8%。被减少的9千多卷档案被损一部分,剩下5千卷于1980年至1982分别插入相应全宗有关卷内返工整理。

文革后,档案整理工作逐步规范。1987年县档案馆根据省档案局颁发《地县档案馆档案管理规范》,对馆藏档案实行规范化整理,重新设置全宗名称,按系统编排全宗号,全宗案卷按“级别——年度——问题”的顺序排列。

2001年1月1日起,县档案局(馆)依照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从“简化整理,深化检索”出发,对文书立卷工作进行改革。

(三)档案保管

县档案馆成立后,县委、县政府为档案的保管保护设立专门的保管环境,有利地保证了档案的安全。

1958年成立档案馆时,以原县委机关档案室为档案库房。

1960年元月,县委将县委机关院内原百纺公司仓库改造成档案馆,面积34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170平方米。

1973年,县委在玉华乡华光村鹅形山下烂泥冲修建档案馆备战后库(俗称102工程),建有大小库房4间,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1983年4月,县委县政府重建档案局(馆),占地3000平方米,投资17.5万元,设办公、接待、阅览、整理、编研等室,大小库房九间,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1997年县档案馆晋升省二级综合档案馆。

2013年5月22日就县综合档案馆建设有关问题召开了专题县长办公会议,明确了选址、占地面积、资金等事项,并形成了会议纪要(湘阴府阅【2013】29号)确定湘阴县综合档案馆项目选址在行政办公次中心,项目占地面积3480平方米(5.22亩),建筑总面积约4592.6平方米,其中档案库房2500㎡、对外服务用房993.34㎡、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600.26㎡、办公室用房199㎡、附属用房300㎡。

(四)馆藏资源

湘阴县档案馆建馆以来

馆藏档案    174个全宗19.8万卷册,分民国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

民国档案(1923—1949年):设一个联合全宗,共1200卷。这部分档案是民国时期国民党湘阴县党部、县政府、县参议院、县司法处、邮电局、三青团、自卫队、在乡军官会及其下设组织机构和公立医院、县立中学等机构的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1949—2002年):149个全宗,共30656卷,含文书、专门、照片三大门类档案。

文书档案。由建国以来湘阴县委、县政府、县人委及其直属机关、群众团体、公司以及区、乡、镇党政机关文书档案汇集而成。

专门档案。有人口普查、地名普查、工业普查、落实政策、房产契约和湘汨两县区乡村人口、田土产量、农业税分户清册等六种,共3543卷。

照片档案。28卷册。收藏有县党政重要会议照片、中央领导同志来湘阴视察工作照片、和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社会各界救灾现场照片。

馆藏资料 做20003册,分图书、法规文件、杂志刊物、本县各种期刊与汇编资料、方志族谱等五大类,此外还完整保存有《湘阴报》、《南洞庭报》等11种报纸。

在馆藏资料中,有明朝嘉靖到民国时期五次编修的《湘阴县志》和《湘阴神鼎山志》、《湘阴风俗志》、《湘军志》、《长沙府志》,30年代《湖南年鉴》,有记述左宗棠家族的《左氏族谱》和《左宗棠全集》,有40年代湘阴民国政府县长抗日的日记手稿《守土日记》;有建国以来县委、县政府及直属机关刊物、文件资料汇编、国民经济统计资料等。

三、机关档案室工作

1956年4月,县委成立县委机关档案室,是我县机关档案室工作的开始。为各级机关档案工作组织建设树立了实际的榜样,先后有县公安局、县供销社、粮食局等单位建立了档案室。

1960年,全县县级机关、厂矿、学校、公社共82个单位都已建立档案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档案员88人。

1962年在县直机关、厂矿、医院、学校、农场中共有档案室27个(其中技术档案室1个),档案干部28人,保存38个全宗档案9460卷。

1984年县档案局的建立,使全县有了专门掌管档案事业的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全县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机关档案工作有了新的发展,1986年,全县有机关档案室91个,其中文书档案室71个,科技档案室20个,档案员153名,共收藏档案资料14800多卷,其中文书档案12400卷,科技档案240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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